如果我们riagganciamo条 1882 民法典中有关保险的一部分,声称我们看到,:

“保险是保险人承担的合同,以报复被保险人的伤害事故所产生的”

这个定义是有效的,为所有类型的寿险:

  • 财产保险
  • 人身保险
  • 责任保险

在所有这三种情况下,寿险的特点是其代偿功能: 有事故和损害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