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真的發生了

我有機會緊跟一個故事,就是一個經常帳, 該帳戶是現行的,且ATM被偷走了銀行.

這些都是事實:
有問題的帳戶持有人經歷, 週五晚上, 含袋子的盜竊,除其他事項外,該組合中封裝ATM. 知道什麼叫免費電話號碼,以阻止該卡,並到警察局報失.

在接下來的星期一, 開戶銀行, 通過提供其投訴的副本報導了這一事件, 立即宣布該PIN碼是不允許隨在ATM中存儲的錢包, 有任何不正確交易的否定在一起.

讓我們停在這裡說的是事實, 因為首先我想給你一些信息.

在ATM盜竊的對象具有兩個芯片和磁條, 雙技術仍然存在於意大利和超越, 因為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配備了新一代的POS機與播放機獨家數據在芯片中間. 這種技術是更安全的,因為它不容許,而不是磁條你能夠複製存儲在芯片上的數據, 從, 通過使用特殊工具和軟件程序的“易”,以獲取存儲在其上的針碼. 事情也證實了最近的新聞報導和電視, 這表明,在意大利有真正的黑幫“的專家在欺詐性交易”, 能夠複製的針一起的代碼 16 存儲在磁條數, 以及他們如何在週末通常操作時,銀行的分行通常是封閉.

久違的事實, 賬戶持有人聲明中抱怨說 盜竊了十八三萬20之間發生, 而銀行都進行了一些操作,以刪除在商店的ATM和POS支付, 躋身八強下午五時 (手術前) 二十和四十 (最後一次付款的POS).

從讀出這些任務的詳細文檔, 並持有有效的以上信息以斜體, 顯示盜賊是如何有足夠的時間從卡中的數據提取到他們 克隆和複製, 看出,所有的操作均在大約四十分鐘 和各種商店/自動櫃員機, 雖然在同一個購物中心, 安排在幾個樓層.

話說回來,我告訴你,銀行已以書面形式向持有人溝通並不想發起交易的退款, 如聲稱沒有任何人密碼的知識, 保持器的外, 可以用一個ATM, 除非賊找不到密碼在ATM在一起, 隨著支付卡疏忽保養.

在收到該拒絕,帳戶持有人 不'DONE贏得了LAZY.

他捲起了袖子,, 法律手, 提出書面反對採取由銀行決定的「投訴」, 與損害賠償申索在一起, 遭受上述盜竊的結果, 比劃到同一組, 在不存在反應中所提供的30天, 或不滿投訴的結果, 聯繫 金融理財仲裁員 (我在這篇文章中談: https://www.economiafamiliare.it/2010/03/arbitro-bancario-finanziario/), 司法局和普通.

其中法律文書作為參考和書面投訴鑑定:
法令 11/2010 – 執行歐洲指令2007/64/EC - 關於在內部市場支付服務 (在投訴中出現的順序列出) 到3月1日生效 2010:
文章 10 - “如果支付服務用戶否認有授權的特定交易的支付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提供相反的證據......它是由支付服務提供者證明用戶有欺詐行為或意圖或重大過失“
文章 12 - “除非在用戶行事故意或重大過失或沒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自定義設備的安全情況....用戶可以承受的不當使用支付工具帶來的虧損最多不超過的金額 150 歐元“.
文章 7 - “就支付工具支付服務用戶的責任.....用戶應毫不遲延地支付服務通訊 (或由他指定的實體) 損失, 盜竊, 挪用或者擅自使用儀器, 盡快知悉.
文章 8 - “應付貸款人職責....不得阻止通知後任何使用支付工具的 , 以上, 歸咎於中介的負擔虧損為超出的款額的風險 150 歐元和並不總是能夠證明意圖或客戶的重大過失, 因此,從減損條 1218 民法的,因為它確立了責任的標準,是獨立於前述法定的立法所示的模型.
法令 206/2005 (消費者碼).

它是怎麼去?

經常帳被看作是承認盜賊所花費的款項償還, 扣除 150 由銀行持有的歐元.

Puooi調查此事以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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