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那裡,我提出了本文中的PIR的特性: I Piani Individuali di Risparmio
在的光 部令 30 去年四月, 發表在官方公報 最後 7 五月, 與實施比介紹了預算法 2019, 將攜帶規定的個人儲蓄計劃新奇 (PIR) 由 從 2019.
對於這些, 它讀取法令, 可以設想,在每一年的計劃, 在RIP使用的一年中至少三分之二的相同數量或價值,必須投入至少 70% 在金融工具的發行和公司居住在意大利或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國家,在該領土的常設機構和上述股份簽訂了總價值 70% 必須投入:
- 至少對於 5% 在金融工具考上貿易多邊交易設施的總價值;
- 至少對於 30% 在比其他公司的證券包括在其他監管市場的意大利證券交易所或同等指數的FTSE MIB總價值;
- 至少對於 5% 在意大利境內或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國家的單位或基金創投居民的股.
在RIP的開始 2017 他們有幾乎集合 20 十億歐元得益於投資者的升值誘惑從稅收預期收益率的到期 5 歲.
雖然 事實上,許多投資者已經開始還清他們的計劃 節省負回報早期信號的面 (並認為, 它們的建立是為了鼓勵合併長期儲蓄 資源向小企業的生產結構).
並已, 誰知道他們有多少用戶使他們的儲蓄好多樣化,因為PIR帶來了, 因為 “國家調控” 和排序 “分配被迫” 由立法機關決定, 風險在意大利市場的地理集中, 非流動性證券的集中度風險, 還對於少數證券的存在下AIM段, ecc. ecc.
因此,我們正在等待金融業建議以及新PIR適應新規則. 又是誰在詢問儲戶的勇氣和意識,承擔更多的風險, 來 意大利央行強調.
亞歷山大 Gaetani